@所有合浦人,清明期间全县林区禁止用火,违者依法处罚!
合浦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清明节期间全县林区禁止用火的通告合政布31号
当前我县气候干旱少雨、风干物燥,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农事用火频繁,森林防火形势严峻,野外用火行为极易发生森林火灾、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我县森林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24年清明节期间全县林区禁止用火。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火时间
2024年3月23日-2024年4月22日。
二、禁火区域
全县地及林地边缘200米范围内。
三、禁火要求
(一)清明节期间禁火区域内,停止一切野外用火,禁止吸烟、烧蜂、烤火、野炊、使用火把照明、燃放孔明灯和焚烧垃圾等非生产性用火。
(二)在禁火期内,严禁在禁火区域烧稻草、烧甘蔗叶、烧草皮土灰、烧木炭及炼山等生产性用火。
(三)在禁火期内,禁止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禁火区域,进出车辆和人员要接受防火安全检查,遵守防火规定。
(四)在禁火期内,严禁在禁火区城或禁火区域边缘的墓地烧香、点烛、烧纸钱和燃放烟花爆竹等。
(五)严禁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行为
四、法律责任
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迫究刑事任。同时,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违反上述通告的还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五、其他要求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报告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7281656
特此通告。
合浦县人民政府2024年3月20日
谢谢告知 把所有坟山移出林区 思春 发表于 2024-3-25 08:30
把所有坟山移出林区
这个工作量大请你去。 思春 发表于 2024-3-25 08:30
把所有坟山移出林区
然后放在哪?公墓?现在墓地贵的很,一般普通家庭买不起!还是放在家里那太吓人了! 毛驴0779 发表于 2024-3-25 18:57
然后放在哪?公墓?现在墓地贵的很,一般普通家庭买不起!还是放在家里那太吓人了!
放在专门的楼里,先人也要住高楼。 百姓放了几千年的炮,烧了草多少还是长回来。。但是传统一旦消失就是消失了。 这是禁火还是禁扫墓?如果是为了防止森林火灾,单在清明前后禁也不严谨,秋冬季干旱季节更易引发火灾。在合浦县,估计百分之八十以上坟墓都在林地和林地二百米内,不准烧香烧炮烧纸钱蜡烛,不是等同禁止扫墓?那还不如取消清明节及三天假期算了。清明节扫墓拜山是容易引发森林火灾,可几千年都过来了,也未见有这么可怕,相对于交通事故,造成严重损失的火灾概率低得多,怎么不禁止汽车上路? 鱼鱼。 发表于 2024-3-27 02:19
百姓放了几千年的炮,烧了草多少还是长回来。。但是传统一旦消失就是消失了。
没办法,人家是官啊 qq_1530579095 发表于 2024-3-31 23:46
没办法,人家是官啊
是的 官直接说你咬戳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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