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人,公租房租金标准征求意见结果已公布
2024年合浦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结果公告2024年6月25日,合浦县住建局通过合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2024年合浦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征求意见,截止2024年7月2日共收到2条意见。采纳意见情况:不予采纳。
不采纳理由:根据《合浦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浦县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的通知》(合政发〔2017〕17号)第六章第二十四条“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实行政府定价、规范管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由当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同县物价部门、县财政部门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承租对象的承受能力综合考虑租赁成本、利润、不同地段、不同房屋类型和不同楼层等因素,按合浦县同期住房租赁市场租金水平的60%确定并报政府批准实施;第二十六条根据租赁政府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群体类型、困难程度以及支付能力实行差别化租金。(一)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住房困难家庭以及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租赁政府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在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保障面积标准内,租金按照当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20%收取,超出面积的租金按当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收取。(二)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政府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保障面积标准内,租金按照当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40%收取,超出保障面积的租金按当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收取。
特此公告
附件:群众意见
来源:合浦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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