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某花园33套商品房被用来抵债!原因竟是…
优化营商 护企执行丨探索涉金融执行案件以物抵债"盘活资产"促执行广西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北海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是(2020)桂05民终674号民事判决书、(2017)桂0521民初1992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为1700余万元及利息。执行过程中拍卖36套商品房,其中涉案33套房屋经过两次公开拍卖及一次变卖均因无人报名竞买而流拍。在房地产行业低迷的情况下,被执行人某房地产公司现金流紧张也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短时间内无法凑齐款项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另一方面申请执行人广西某劳务公司的债权也未得到及时的兑现。
为了“破局”,执行法官积极释法说理,在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最终成功说服申请执行人广西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接收被执行人北海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位于合浦县廉州镇某花园的33套商品房以物抵债,以抵偿本案相应债务。
在此次案件办理过程中,执行法官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推动适用以物抵债模式,既考虑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又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双赢。来源:合浦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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