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人,196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有没有你眼熟的?
关于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的通告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四十一条及《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九条规定,桂E10083等196辆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部分未收回,予以作废。
特此通告
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11月8日附件: 1.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清单
2.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清单(已注销)来源: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北海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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