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翔 发表于 2025-1-27 13:07:23

合浦拟征收这些乡镇的四百多亩土地,计划用来建设...

合浦县人民政府迁坟公告合政布〔2025〕7号
合浦县人民政府于2024年11月30日印发了《合浦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收回)预公告》(合政布〔2024〕94号),拟征收我县乌家镇大新、乌家村民委员会,西场镇马池沟、五浪江、西坡、西镇、卸江、谢屋村民委员会以及收回合浦湘桂糖业有限公司的土地共422.235亩(具体四至界址范围以实地勘测定界图为准),作为乌家至西场公路工程(县道乌西线)项目用地。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依法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墓地的,建设项目批准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需要迁移的坟墓向社会公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民政部门应当在开工前30日内通知死者亲属限期迁移,迁移费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逾期拒不迁移或者属无主坟墓的,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民政部门处理,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的规定,请有坟墓在上述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亲属,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村委会出具的有效证明,分别到乌家镇、西场镇人民政府办理坟墓迁移相关手续(联系电话:乌家镇人民政府0779-2692985;西场镇人民政府0779-7601380;合浦县殡葬管理所0779-7292330)。逾期拒不迁移或者属于无主坟的,将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2025年1月20日(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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