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房屋的义务。依据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
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
求。依据合同约定和上述法律规定,除合同中约定以购房者支付相应
费用(包括:契税、公共维修基金、产权登记费、物业管理费、证
件印花税、测量费、水电开通费,其中开发商收取测量费、水电气
开通费为非法收费)作为房屋交付条件的,开发商不得以购房者先
行支付相应费用作为房屋交付条件。业主虽有物业费缴纳义务,但
权利人应为物业管理公司,而非开发商,也就是说业主对开发商并
不负物业费交纳义务,开发商以此作为房屋交付条件,属违约行
为,如因此造成逾期交房,开发商应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另外,水电气的建设费用及开通费,由相应机构(自来水公司、供
电公司、燃气集团)向开发商收取,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已将上述
费用计算在销售价格中,所以开发商不应再向购房者收取上述费
用。契税是在办理房屋交易时由购房者向税务部门交纳的税金,除
购房者委托开发商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外,契税不应由开发商收取。
公共维修基金是指住户交纳的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
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和改造费用,归全体业主所有。公共维
修基金一般由开发商代收,交至房地产主管部门代为管理,但开发
商不得将收取公共维修基金作为房屋交付条件。 《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规则》第九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在
公开标明的商品房价格外加收任何费用,也不得在商品房交付使用
时委托物业管理单位追加房价外的任何费用。且依《城镇新建商品
房销售明码标价管理规则》规定,商品房价格构成中包括了有线电
视网费、电话线路管理费、水电增容费、信报箱工料费等。业主在
支付全部购房款后,不应再承担任何支付义务。而发展商在收取购
房款后还要求业主支付上述费用,是重复收费,构成违法。 根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共维修基金主要包括两个部分,即用于共用部位的维修基金,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用于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基金,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住宅小区或单栋住宅内,建设费用已分摊进入住房销售价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锅炉、暖气线路、煤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协议。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没事就帮中泰做下广告,预祝二期销售大增。 已经超过3个月了,他们要在这样,你们集体退房吧
可恶
中泰无诚信不讲事,实在可恶!不还钱不收房
律师出招 解买房之后五烦恼律师出招 解买房之后五烦恼买房只是几天、十几天的一次性行为,而商品房的使用却要延续几十年甚至更长,理所应当受到重视。可现在很少有开发商能主动想到并为消费者提供售后服务。于是,签过合同之后,许多消费者发现,他们花钱买的竟是一堆烦恼。
烦恼一:入住条件不具备买房,购房,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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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年来,关于“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的投诉大大减少,但新问题随即产生——许多开发商交房时虽然没有违反合同规定的日期,但小区的内部环境往往处于一种极其混乱的状态,有的甚至连基本生活条件都不具备,自然,交房必需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更难找到。“先糊弄着把房交了,反正不算违反合同。”是这些开发商的普遍心态。但为了售房时吸引客户,他们往往硬将交房时间提前,上述那些情况普遍发生也就在所难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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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提醒: 商品房交付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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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及《竣工验收备案表》、测绘部门实测数据;买房,购房,装修论坛,房产论坛; S0 Y7 G4 FW0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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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区内部道路通畅,垃圾清理干净;
房产论坛,装修论坛,业主论坛 3、水、电、暖通,煤气管道应当铺设完毕并能即时投入使用。 后两条要通过合同明确约定并细化罚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