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17日 “史上最严厉调控政策”出台。国务院下发《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即“新国十条”,要求对“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即所谓“限贷”。
2010年4月30日,北京率先出台楼市限购令,规定同一家庭限新购一套房,暂停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以及不能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居民发放贷款。
2010年9月29日 “新国五条”出台。明确要求房价过高、上涨过快城市限定居民购房套数。 即所谓“限购”。
2011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其后43个城市限购。全国限购大幕就此拉开。
2011年2月16日,北京出台“15条”楼市细则,正式要求外地人购房须纳税五年。北京楼市开始进入冰冻期。
2011年10月11日,佛山率先松绑限购令,其中包括“已办理房地产权证超过5年(含)的住房产权转移,不纳入限购范围”。但仅数小时后,该政策被叫停。
限价
2011年1月,“新国八条”要求地方政府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2011年3月底,全国608个城市公布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占所有城市比为92.5%。除北京以外,大多数城市房价控制目标均未提到“降”字。
2011年10月31日,珠海发布双限令,除限购外,珠海要求商品房销售价格高于11285元/平方米,不得发放预售许可证。成为全国首个“双限”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