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说说买了商品房所遇到的揪心事。本人去年九月份在合浦隆某房产公司开发的椄盘"某某豪庭二期"买的套房,合同里注明是今年五日三十号交房的,但为了不让业主投诉,赔款,在楼盘沒有综合验收,各方面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如保安亭、车棚、花蒲绿化、监控、智能系统等等)都还没有完善,开发商就急于交房给业主。这种做法就违法.违规。
更甚的是开发商在这种情况就聘请.授权南珠物业公司来开始收取多种多样的费用,挖空心思去想出收费的名目。更气人的是什么设施沒完善,连保安人影都不见,就在六月份开始收物业费等,业主在沒有享受物业服务的情况下就要交钱谁服,而且这些费用都沒有经过物价部冂的许可(即没有收费许可证),有的重复收费而且不合理,就拿电梯维护费来说,一般的新电梯都由厂家免费维护1一2年的,现在又收费,等于说白拿我们的维护费,财产资源是我们业主的,你来赚钱,滑稽。
全部业主都不接受这些收费,但沒办法刀柄在他们手上,他们拿到钥匙不给你,试想我几十万买的房子怎就由他们来掌控呢?你说气人不气人,但有的业主急于装修房子只好妥协,而且沒有牵头人,有的业主有的到物价局投诉,有的到房产局投诉,但好象效果甚微,是不是这些部门的人坦护他们呢?不得而知,但这是职能部门的不作为。
还有政府已下文不准收水电开户费,不但到现在还沒退回,还加收一个高清电视开户费一千元,强收,你不开户都不行,现社会还有这种单位,谁撑他们的腰,谁壮他的胆,而且据我知正常的个人开户只收838元,如果整个小区开户只收六折,即是说如果开发商出面集体开户100户只收60户的钱,而且60户中每户只收738元,如果开发商收业一千元每户,他就赚业主很多,而且是强迫。有谁为这些弱势群体主持公道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