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3年完成的任务(共29项)(部分任务摘录)
  ●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2013年3月14日已完成企业注册登记)
  ●制定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铁路局“三定”规定和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指导意见。(2013年3月底前完成)
  ●制定印发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海洋局、国家能源局“三定”规定。(2013年4月底前完成)
  ●严格控制新设行政审批项目,防止边减边增,今后一般不新设许可,因特殊需要确需新设的,必须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加强合法性、必要性和合理性审查论证。(2013年4月底前提出并执行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具体措施)
  ●制定印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三定”规定。(2013年5月底前完成)
  ●除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有明确规定的外,取消达标、评比、评估和相关检查活动。(2013年6月底前完成)
  ●整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职责等。(2013年6月底前完成)
  ●取消一批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降低收费标准。(2013年9月底前完成)
  ●清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提出拟取消的前置审批项目和改为后置审批的项目以及加强监督管理的措施,提出修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建议。(2013年9月底前完成)
  ●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实行民政部门直接登记制度,依法加强登记审查和监督管理。健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推动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2013年12月底前完成《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行政法规修订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