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北海某小区发生了一起轰动全城,乃至惊动CCTV的重大火灾,所幸没造成人员伤亡,但是停车棚一百多辆摩托车电动车和部分小车都烧得只剩框架,部分楼房也被烧成废墟,后果惨重。有些更是刚刚花几万块钱装修一新的房子,也是难逃火海。可想而知居民们心里有多难受。据说事故发生后至今物业也没给损失惨重的业主们一个答复,不管不问,水电供应也未恢复。业主们除了伤心就是无奈。如果是物业所要背负责任,那也得由消防队来确认。但无论是谁,大家都希望担负责任的一方不要故技重施,拖延时间,不要说是临时工的错,也别说不能确定起火原因,没有鉴定报告,所以不会赔偿经济损失。
虽然事故原因众说纷纭,有说关键时刻个别人麻木不仁,自扫门前雪的,有说报警电话打不通的,但个人觉得这肯定是跟物业平日疏于管理离不开的,正所谓千里之堤毁于蚁穴。
回看此次火灾事故,起火后小区内找不到任何可以减轻火势的消防工具,连最基本的灭火器也由于过期而不能使用。小火不能扑灭只能不顾一切逃命。据有关规定,物业是小区消防设备的管理责任人,有责任每隔一段时间要对消防设备如灭火器、消防栓等进行检查养护维修。一般合格的物业都会有个检查登记表,不知这种登记表现在合浦有多少个小区拿得出。如果火刚燃烧起来的时候有值班或者巡视小区的物业管理人员第一时间看到就会避免这次悲剧。这点是物业的失职。最先是车棚起火,里面的电动车很多都是由楼上牵条线下来充电的,火灾隐患可想而知。现值春季雨水绵绵,极易造成电线短路。这些隐患物业为什么没能在事故之前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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