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2010年买的房子,小区本来也设有固定的停车位和底层的停车库和杂物房,达到1:2的比例。本来说车库和杂物房是为小区业主买的。不知什么情况,有几户人家居然一次性买了两三个车库或者杂物房,买了以后他们并不是放车,而且改造成私人住宅了。当时小区有车的人还不是很多,大家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但是这两年小区车辆的日益增多,停车位明显不够,很多业主也纷纷出来指责楼盘不该把车库私自出售给人当住宅。现在小区里所有空地全被物业划为停车位,把单车棚也拆了改成停车位了。因为改成车位后可以收取车主每辆车每月100元的停车费,车主还在地上按铁架,行人走路很不方便,一不小心就被绊倒,车辆把整个小区围得水泄不通,因为我是一楼,正好是卧室窗外,也被安了车位,车辆启动停放的噪音严重影响休息,更气愤的是自从单车棚被拆了以后,楼上的业主为了让自己的爱车不至于忍受风吹雨淋,现在都把车停在楼梯口了,特别一到下雨天,车堆得拥拥挤挤,我们连家门都进不去。 为此我们家现在都头痛死了,不知道物业私自改公用地方为车位,还收停车费;楼盘把车库出售给别人当私人住宅等问题是否合理,物业管理条列有没有这方面的条文规定?望高人指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