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进某小区也两年了,对这里一直不敢恭维,感觉这里的物业除了扫地倒垃圾,就没所为了。门口的值班室确是有两个保安,但没见过到小区周围巡逻过,每次经过不是看电视,就是看报。
安然住了两年,对这也习以为常了,也不想计较太多。但这段时间,小区的盗窃现象日渐猖狂啊,上个月我家就被偷了架电动车,虽然是报了警,但是过了两个月也没找回来,我们家这两年来,每个月都按时交70多块的物业费,但自从丢了电动车后,我们对物业的失职愤慨。我们要求物业赔偿,他们一直没有回应。我们上个月的物业费干脆不交了。
上星期收到物业公司在通知了,但是我们,还是没有交管理费用,今天早上发现我们家被停水了,去问过了,也证实是物业公司所为,我们家很是气愤,业主在小区管辖范围内丢失电动车,他们就没有责任了么?我家住在12楼没水怎么生活啊?管理公司有权停水逼业主催费吗?有没有为业主着想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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