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在合浦某楼盘买了一套房,当时楼盘搞活动,清盘之际,脑子一热就买了,哎,现在后悔都想把它出售了。我儿子今年读一年级了,风门岭上面没有什么好的小学,反正是不太符合我的标准,也许是我要求高了,但是现在哪个父母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为了让儿子读重点小学,我还是在老房子这里住,毕竟老城区嘛,生活配套十分完善,孩子上学,家里的老人接送也方便。由于客观原因,此前由于没有住在小区里,房子也没有装修,一年多的物业费也没交。这段时间,物业老打电话给我,要催缴去年的物业费, 物业公司说了,不管住不住,物业费必须全额缴纳,否则房子出售的时候物业公司将不办理相关手续。我很纳闷,没住在里面,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我没有享受,为什么还要交物业费,而且还要全额支付,为什么还不能打折?这样的服务真的很“霸王”!
拿到钥匙,但未入住的物业费怎么算?有没有明文规定物业对于空置房可以收取全额物业费?亲们,有没有人遇到我这种情况,物业费你们是全额缴纳还是可以打折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