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小区也有5年的历史了,小区里面的很多公共设施已经被破坏。最近,我们小区的物业公司拟定了一份开收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公告。这公告一出,大家都反应激烈,很多业主都不明白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怎么一回事?
“ 我们只管自家的房子,某个共用部位或共用设备出了问题,我们涉及到的住户也愿意协商解决。但一下子要拿出这么多钱,我们肯定不理解。”王叔叔这句话也说出了很多业主的心声。像房子这么大的商品,开发商的保修金能否再多出点,并把保修期延长。毕竟,我们普通人出这么大一笔钱买房子已经很不容易,没过几年就要自己出钱修房子的话,肯定是个大问题。这么多年都没听说过交这钱,突然要加收这钱,怎么可能让我们这些业主无异议呢?
物业那边的负责人说:“房屋普遍存在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电梯、照明、消防设施等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这些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否完好,运行是否正常,直接关系到房屋的正常使用和安全。由于这些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由多个相关业主共同使用或所有,在发生维修或更新改造事项时容易出现资金归集上的困难,从而影响房屋的维修和更新改造。所以加收这笔费用,也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和一般商品一样,房屋也有保修期。保修期内,房产开发商对工程中的各项质量问题必须负全责,保修期外,则要业主自行负责。按照建设部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对不同的公用部位与设施设备保修期作了明确规定,其中商品房管道的保修期定为2年。也就是说,房屋交付后2年内,管道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将由开发商出资负责维修;一旦过了保修期,就由相关业主共同承担。1999年之后销售的绝大多数是商品房,如今很多已过保修期或者即将过保修期,当初缴纳的保修金基本上已用光或所剩无几。向业主收取的日常维修费则只够用作小修小补。一旦房屋发生所需资金较大的中修、大修状况,比如电梯更换、监控系统更新、消防系统整改等,维修资金就很成问题。收取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就是为了预防这类情况的。”
我不知道合浦其他小区有没有加收所谓“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我们平时每个月都有交了物业费,物业费用到哪里去了?现在要加收这钱,你们觉得到底该不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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