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上月底在合浦某小区买了一套房,签订了《认购协议书》,由于个人能力问题,没能一次性全付清,就不得不选择贷款买房了,在售楼MM申请接待下,终于下定决心走上房奴这条不归路,由于本人没有固定的工作,现在在一家娱乐场所上班,一个月七七八八加起来也就2000元,选择银行贷款意味着这要办的手续就多了,比如收入证明,银行流水账等等。月初提交了相关资料,售楼部还没上交资料,就说我的银行流水账不过关,我问什么意思?MM答:你有一个月流水没有达到供房金额的两倍以上,其他没问题。不过可以做假的,叫我放心。 售楼MM说这手续好办,可以帮我弄张收入证明,银行流水账叫我把首付钱打进卡里,打印了流水账再拿出来。
今天我到售楼部看了我的“单位证明了”,是某工作的管理层,收入4000元,叫我签字盖手印,我看了与我事实太不符了,初中毕业怎么能当主管呢,我现在也是一个酒吧服务生,收入才刚不到2000,现在的数据番了一翻,现在不是诚信社会,银行贷款的事情也可以造假?这伪造的证明对我真的没有影响么?
请问有那位大虾了解这行情的,给我提个点。或有遭遇这情况的大家一起来讨论: 买房这么神圣的事情,按揭要提交的银行流水和收入证明真的可以做假吗?没查到作假,我不会背上诈骗的罪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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