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月之前,在某热销楼盘选购了一套房子。当时销售人员说买这套房子要签署两份合同,一份是毛坯购房合同,一份是精装修协议。根据合同金额,房子每平方米的精装费用是3000元左右,我看过这个楼盘的样板间,我也知道一些装修的经验,这里装修所用的材质根本用不了这么多钱。装修费是虚高了点,但也没有别的选择。那时候在想算是运气好了,能选上房,还有好多人想买还没有买到呢。
之后为这套房子交了定金,合同还没有正式签好。得知被叫停捆绑装修的加价方式,我立即给楼盘的销售人员打电话,但他却反馈说合同还会按原样签。如果我在月底前没有交齐房款,签完合同,则视其为放弃购买。
合同应该是买卖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能因为房子好卖,就罔顾消费者意愿进行搭售,而且是搭售一个不合理的价格。捆绑销售算不算违法行为啊?如果不算,开发商就大可揣着明白装糊涂,想出捆绑的服务可以不计其数呢?捆绑车位、车库、装修,甚至草坪,到时候业主们不得把售楼部给拆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