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按揭买二手房,签合同时觉得这一家人都还不错。因为我们在外面租房,所以在付了首付款以后,他们的房产证在银行解压要一点时间,我们电话给卖方,希望能先搬进去住。因为他们的房子已经空了半年了,卖方不同意,我们理解,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帮你是情分,不帮是本分。
合同明确规定,过户当日交房。过户当日,卖方提出不愿交房,担心银行放款时间长。所以不愿交房,又担心我们扣着房产证,不往银行里面交。中介协调,说我们拿不到房产证,都是他们在办理,那这样,房产证交到银行的那天交房。
对于对方不相信我们,我们也理解,所以我们同意了,为此,我们期间也损失了1200的房租。本月15号,我给中介打电话,中介说房产证已经交到银行,但是卖方已经变卦了,说要等银行放出尾款以后再交房。我告诉中介,他们的房子是空着的,我们的损失也到不了他们的包里,他们还要自己承担交房前的物业费。为什么不交房?我们按照合同约定,早在半个月前就交房了,我们理解他们,所以延后了半个月,我们在19号前必须接房。要么我们就撬门或者起诉。经过中介协调,他们同意19号交房。
19号有变卦了,我们又告诉中介,20号我们必须接房。他们就是不同意!25号也就是昨天我们要求中介告知卖方,今天不交房,我们就撬门了。 我都不明白房主捂着空房为什么迟迟不肯交?是何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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