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下中山路某楼盘时,当时就图是老城区,又近重点小学,当时还没车,就没问清车位数量,但合同附件上开发商标明“本项目车位总数量装备契合**计划有些批复的计划经济技能目标的需求”。可等我去年年初接房时才发现,小区车位根本没划分,没有固定的停车位,连固定的车棚都没有,只有为数不多的几个车库出售,现在车库已经被抢完了。而该小区有10栋步梯房,总户数大概在200户。但是我们小区前半截是以前物资局的集资房,那里估计至少也有100户人。现在公共地方都划上了车位,只要有空地都划上了车位,房前屋后都划上了车位,特别是深夜和清早,汽车反动机的声音和汽车尾气,严重影响了我们正常生活。尽管这样车位配比还是严峻不足,因而,每天都演出实践版“抢车位”。小区内车辆乱停放表象严峻。以致于小区车主间平常口角、冲突不断。
按《城市计划办理技能规则》,2012年起报规的建造项目,“普通住宅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应到达0.8的目标。业主依据有关技能规范能够向计划局投诉。既然国家有相关方面的规定,为什么开发商不严格实施呢?任其开发商胡作非为,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牺牲业主的权益,面对小区车位配比严峻不足,房前屋后都划上了车位,我们业主该怎么维权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