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在供电局停电通知看到一个消息,照明、电梯、电子防盗门、电子门铃、消防、绿地、门卫、车库按居民合表户电价执行,电费估计少不少哦,下个月你们小区公摊电费不少点找物业算账啊。这个要顶下供电局,真心为群众办件好事!~~公共场所照明、电梯、电子防盗门、电子门铃、消防、绿地、门卫、车库非生产经营性用电以前是0.9元,现在降到0.54元。(诚*物业12月份收我家30元电费、0.3元水费、6元柴油发电费,希望2014年1月份起,物业公司能够合理收费,明示水电费的抄表数。)
2014年电价调整公告
尊敬的用电客户: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规范部分销售电价使用范围的通知》(桂价格〔2013〕132号)要求,现对规范部分销售电价适用范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城乡居民住宅小区公用附属设施用电(不包括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用电)不再执行一般工商业电价,改按居民合表户电价执行。
城乡居民住宅小区公用附属设施用电是指城乡居民家庭住宅小区内的公共场所照明、电梯、电子防盗门、电子门铃、消防、绿地、门卫、车库等非生产经营性用电。
城乡居民住宅小区公用附属设施用电不再进行功率因数考核。
二、将农业排灌用电类别归并至农业生产用电类别,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三、上述电价调整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详情可咨询95598供电服务热线。
广西电网公司北海供电局
2013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