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3个自称是环卫站的工人挂着工作牌在我们这条街收取了垃圾30元费(三张10元发票),我们后面的租的房也有个收垃圾去倒的人前几天也收取3个月共21元的垃圾费是(一张发票)!
我想问的是为什么他们收取得费用都不同?!又是谁给了权利他们来收这些钱!?
我们这条街(华兴步行街)是每个月都要交物业费的,为什么还要交什么垃圾费!?
来这两年了,现在突然冒出3个人收垃圾费!有很多的不解!!是不是挂着个胸牌有些莫名的发票就可以到处收钱了??!!哪天我也搞个胸牌收路灯或公路管理费去!!他们收的钱用来是做什么的?!是入财政吗?环卫站的工资不是国家发的吗?还是合浦财政厅发的?难道他们拿了国家财政的钱又来收平民的血汗钱?!
还有收垃圾管理费其他的省市县有这样的现象不?其实并不是那三几十块钱的问题,只是不明白为什么要收我们的钱!?感觉像以前收保护费的一样!!又是谁给了他们这个权利?!求版主置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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