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上午,一园林所工作人员在廉州大道工作期间发现路边一棵树被砍去了一半枝杈,于是上报给了园林部门,园林部门及城管获悉此事后,立即赶到现场调查取证,并对附近居民进行了询问。
小编在现场看到,在廉州大道路边的垃圾箱处堆满了被砍下的树枝,最细的为手指宽,最粗的树枝直径则达到了15cm左右。在对面,则有一棵已经被砍去一半枝杈的绿化树,两名园林所的工作人员正在树下向附近居民询问情况。据邻居猜测是隔壁商户昨晚半夜11点左右砍的,他们当时并没有在场,如果在场就阻止了。
被砍的是一棵已经种了六、七年的人面果树,是园林所种下的绿化树,园林所的工作人员和小编说:“这棵树的市场价值已达到几千块,他们这种未经批准随意砍树的行为明显违规,在城管调查过后,将会对砍伐者进行一定量的罚款,如果砍伐者不肯认错,派出所将会介入。”
据《城市绿化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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