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房子后一直空着没有管过的业主并不少,有人想着等结婚时装修了做婚房,也有人打算多攒几年装修钱再搬进去,但本人购买的一套从未管过的毛坯房,却带来了不少烦心的问题。
事情是这样的,2012年,我在某小区签订购房合同,购买了一套100多平的毛坯房。去年,交清余款后,房子也顺利交付使用,之后一直没装修该房屋,也未予管理,房屋一直处于空置状态。但是这段时间,大雨频频,房屋出现严重渗水、漏水等质量问题,水下渗至楼下房子,造成两户人家地面积水,墙体发霉、家电短路,导致业主找上门要求赔偿损失。
对于这件事,我认为漏水渗水是由于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直接原因是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房子质量有问题造成的,作为业主我并不同意接受赔偿。理应追加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责任。但联系到开发商,他们却给出这样的答复,空置房业主虽未入住,但仍对房屋有善意和主动管理的义务,因未尽管理义务造成他人损失应予赔偿。
房子出现如此严重荒谬的质量问题已足以令人发指,恼羞成怒,现在出现这样的事还怪到我们的头上来,各位评评理,谁应该负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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