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县歌唱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丰富广大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打造城市文化建设新形象。根据《中共合浦县委办公室 合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浦县 2014 年“中国梦·南珠魂”十大宣传文化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室发〔2014〕19号)要求,定于2014年6—10月举办“伟恒杯”合浦县青年歌手大赛。为确保本次大赛顺利进行,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为我县音乐爱好者搭建展示自我、张扬个性的平台,展现我县青年风采,发现和培养有为音乐人才,打造群众文艺舞台,促进群众文化交流和发展,提高群众文化素质,繁荣文化事业。
二、参赛条件
(一)18周岁至40周岁(1995年6月1日—1974年6月30日出生)的合浦籍以及在合浦县辖范围居住半年以上的非合浦籍音乐爱好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受户籍条件限制)。
(二)本届比赛不分职业(专业)和非职业(业余)选手进行。
三、承办单位:
中共合浦县委宣传部、合浦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
四、参赛要求
(一)选手可以个人方式,也可以组合方式参赛(组合歌手人数不能超过5人)。
(二)参赛选手所选曲目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选手复赛和决赛的参赛曲目不能相同,曲目需在报名时填写,一经确定不能更改。
(三)初赛每位选手演唱时间要控制在2分钟以内,选手可以选歌曲的其中乐句或段落演唱,是否清唱由选手自定;所有的伴奏光碟(CD、VCD、DVD)由选手自备(含复赛、决赛),伴奏光碟在赛前30分钟前交给大赛组委会。
(四)为确保比赛规范和公正,比赛过程不设置伴舞。
五、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金奖1名,银奖3名,铜奖6名,优秀奖若干名,凡获奖节目均由大赛组委会发给证书和奖金。
1.金奖:6000元/名;
2.银奖: 5000元/名;
3.铜奖:4000元/名;
4.优秀奖:1000元/名。
六、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4年6月18日—7月30日。
(二)合浦籍参赛选手持身份证、非合浦籍参赛选手持身份证及所在单位证明(或居委会居住证明)直接到以下地点报名:
1.合浦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 联系电话:0779—7283622, 联系人:钟 兰;
2.合浦县文化馆,联系电话:0779—7285634,联系人:吴 莉;
3.合浦县定海中路10号皇珠广场营销中心,联系电话:0779—7103888。
乡镇参赛选手可到上述地点报名,也可直接到各乡镇文化广播电视站报名,报名的选手由各乡镇文化广播电视站统一报送大赛组委会。
(三)本次歌手大赛免收报名费。
(四)选手的服装、交通、食宿等由选手自行解决。
七、比赛流程
(一)初赛:定于8月上旬在县还珠戏院举行,选出30名选手进入复赛。
(二)复赛:定于8月下旬在县还珠广场举行,选出15名选手进入决赛。
(三)决赛:定于10月下旬在县还珠广场举行,决出金奖1名,银奖3名,铜奖6名。
八、评奖方法
(一)初赛评委5名,采用现场亮分形式,比赛完毕再由评委公布进入复赛名单。
(二)复赛评委5名,采用现场打分并亮分形式,比赛完毕当场公布进入决赛选手名单。
(三)决赛由主办单位聘请5名副高及以上职称音乐家组成评委会(有作品或指导学生参赛者回避),采用现场打分并亮分形式,当场评出所设奖项。
(四)复赛、决赛评奖均采取10分制方法,除去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得分小数点后两位数的平均分为最后得分,并现场公布成绩。从高到低排出比赛名次,相同得分为并列名次。若第10名与第11名选手分数相同,则这两名选手加赛一次,加赛曲目不能与复赛、决赛曲目相同。
(五)本次比赛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设评奖监审组对评分过程进行监督,接受群众投诉和监督。
附件:“伟恒杯”合浦县青年歌手大赛报名表
合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17日印发
“伟恒杯”合浦县青年歌手大赛报名表.zip
(4 KB, 下载次数: 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