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愿:法官知法犯法,胆大包天罪加三等,罪犯自始至终,毫无认罪并且犯罪手段恶劣,不认罪不赔偿,不得到受害人谅解,理应重判,然后却被法官违法办案,欺上瞒下,背着公正法律,草率从轻了结了此案,不揪出这些不义贪官,不公正此案,绝不平民愤 (2014-07-17 23:39)  按照《刑法》的规定,强奸罪的法定刑是3年以上徒刑至死刑。本案中,合浦法院对本案的强奸犯从轻地作出了判处低得不能再低的最低刑3年徒刑的判决。综合本案的事实、性质、情节,该判决属于从轻判决。而按照法律的规定,须有法定或酌定的从轻情节,诸如自首、立功、从犯、犯罪未遂、未成年人等,才可以作出从轻的判决。而从本案的判决书中,根本看不到被告人有任何的可以获得从轻判决的情节。可是,合浦法院居然也敢作出了最低量刑的从轻判决!
再综合此前开庭时,法庭没有依法通知传唤被害人到庭参加诉讼,剥夺了被害人的诉讼参与权;作出了判决后,又藏掖着判决书,公然违法不将判决书送达给被害人,不让被害人知道判决的结果。
请问审判长,请问合浦法院,你们这样做的背后,是不是因为有着见不得光的黑暗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