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父姑妈很早就去北海发展了,在北海贵州路家禽档摆了十几年档子卖三鸟兼帮人杀鸡宰鸭,乡下家里就留了老表和爷爷奶奶过日子,因为要做生意所以偶尔和很少回合浦。在北海那边又租房子又省吃俭用,挨了这么多苦日子,前两年总算是苦尽甘来,在合浦城东某小区给老表挣了一套房子,林林总总装修之类下来也花了三十多万。
这本来是件喜事,可前几天跟老表去钓鱼,偶尔谈了一下,这接近三十岁的汉子差点一把鼻涕一把泪,满脸苦笑。自从当兵回来以后在合浦某高速路当收费员,挣得工资也就是完全够用加凑合,凭自己的能力根本无力在合浦买房,三十多万完全是靠老父老母十几年硬是从牙缝里抠出来省出来的。当了三年兵,退伍回来以后老表也谈了个女朋友,合浦街上的。因为之前买了房子,现在又谈了女朋友那当然准备要结婚了,可不愉快的事情也随之而来。房产证的名字是姑父和姑妈的,是两个老人心里半辈子的血汗。如果老表要结婚了就转到他名下,但准表嫂要求结婚那房子的房产证上必须印上自己的名字,证明房子是夫妻共有的财产,女方的父母也赞同自己女儿的想法并提出也要求这么做。可问题是姑父姑妈不干啊。按理说老人思想守旧,可也明白和懂得现在的婚姻不靠谱,不愿意自己的儿子以后吃亏,就像是突然有人来无缘无故分了自己一半的身家一样。女方父母则认为,为了自己女儿的利益,要个保障,这做法也不算过分。可姑父姑妈则认为房子是自己出钱买的,凭什么就一定你女儿一来就要分一半?这搞得太乱了,现在双方都被这件事闹得僵持和冷战了。
这懂法的岳父岳母也可怕啊。法律规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以前还经常跟他调侃这件事,没想到现在成了他的心病!这他妈太可笑了。。。。
开始不明白这社会了,这男方出钱买房子,女方要求房产证加上自己的名字,这要求合理么?如果没房子这女人还会选择嫁给老表这样的屌丝么?双方父母都对子女的婚姻不信任,对两个人不信任,要用房子来建立信任,这到底是社会的责任,还是这个社会男人和女人之间已经失去了最起码的信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