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JT:
最后一句看到了,是可以调整。但得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如果审批不能通过。调整就是无效的,也是不合法。 
来吧,直达第二章第七条第二小点。原文太长只复制了部分过来。虽然说是合浦另行制定,但很多时候合浦医保局都是跟北海走的。
北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2008-11-06 14:37:57 中国养老金网
北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 办法(试行) 北政发[2000]44号
第二章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
第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及其在职职工要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退休人员个人不缴费。
(一)缴费基数:
参保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统计口径)。已参加养老保险的,执行养老保险统一的缴费基数。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保底封顶。职工上一年度工资收入低于本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60%的,以本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超过本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300%,以本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300%为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在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二)缴费率:
参保职工个人的缴费率:为本人缴费基数的2%。用人单位的缴费率:市区范围内(含海城区、银海区、铁山港区)的参保单位暂按本单位缴费基数的8%缴纳,三年内过渡到与国务院要求同等水平。
合浦县用人单位缴费率暂由合浦县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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