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详细的现场勘验和讨论分析后,民警决定立即开展走访排查,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走访,终于得到了肇事车辆是一辆红色大货车,但是记不清楚车牌号的重要线索。民警立即调取了事发现场附近的监控视频对过往的车辆进行一一排查,但是,调取的结果让民警并不乐观,事发时段途径该路段的大货车不下百辆,如何确定嫌疑车辆?除了一一排查,别无他法,民警通过反复比对,初步锁定了一辆开往浦北方向的红色驾驶室蓝色车厢的半挂大货车,这无疑给民警打了一剂强心剂。民警顾不上休息,马上驱车赶往浦北,并在浦北工业园区找到了这辆大货车的司机,结果却让民警的心跌到了谷底:在这辆车上找不到任何碰撞痕迹,结合其他种种证据都表明这不是肇事车辆,民警再次陷入了困境,
就在民警寻找肇事车辆未果,准备折返常乐对案件再次进行梳理时,一个意想不到的转折出现了,民警离开工业园区时,一辆号牌为桂N6XX70的红色驾驶室半挂大货车与民警擦肩而过,为了不放过一丝线索,民警立即对该车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大货车尾部有碰撞痕迹,并经勘验与电动车的碰撞痕迹完全吻合。但驾驶员百般抵赖,谎称没有途径事发现场。直至25日凌晨0时许,民警通过细致的工作,获取了大量的证据,并摆在肇事驾驶员杨某斌面前,最终攻破了他的心理底线,供认其于2014年10月24日15下午驾驶号牌为桂N6xx70半挂大货车在石康派出所门前路段与对向行驶的陈某芳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车乘客吴某芳摔倒在地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并逃逸的犯罪事实。
离案发仅仅过去了9个多小时,在办案民警努力下,一起肇事逃逸案迅速被侦破,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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