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从常乐回合浦,到一段比较暗的路段的时候,对面突然来一辆车,由于道路光线黑暗我立马减速和关闭了远光灯用近光灯会车,但是对面那个不道德的王八蛋却一直开着远光灯,搞得我只能慢慢地减速会车过。这就算了,但是发现这一路回来,多数会车司机都是会车时候不关远光灯,一直开着!难道驾照都是买来的?知道会车不关远光灯带来的危害么,会使眼睛短暂致盲一两秒,很容易出现事故!特别是晚上黑漆漆的。
既然你们不仁我也不义了,这一路我都慢慢开,发现会车不关远光灯的我就减速拍照,非要曝光几个不可,但是遗憾的是光照实在太暗,手机又太次,始终拍不到车牌。
没车牌没关系,这也并不能减少我在文字上对于这些人,这种行为的谴责。本身每个人都应该遵守最起码的道德,在不危害自己情况下也尽量不要危害他人,自私自利。“文明”说得不单是整个城市市容和街道整洁与干净和看到红灯停绿灯走等,更重要的是整个城市市民的整体素质,谦让,礼貌,首先不要求你乐于助人,但在道德层面有最起码的自我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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