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益中央公园怎一个“乱”字了得。长期以来,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无法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运作是否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或没有合同,只收钱不服务),使业主集体行使权利和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中的合法权益受损,也不能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至矛盾日益突出。
在这一过程中,业主应该改变过去人们依靠政府部门对住宅区进行管理的旧观念,以业主的利益为重,充分发挥业主的能动性和自主权进行自治管理。不要像以往那样,一个人发声,有气无力,各顾各,一盘散沙,无组织无纪律。单打独斗,效果不大;无团队协作精神,座失良机。小区有什么事,业主们不论远近贫富,高低贵贱,住与不住,只要知道,都要积极响应,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不要高高挂起,自认清高,无关捱是。若大的一个小区,各种能人都有。当务之急,应该有一个人站出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马上成立联络组,召集几个有一定组织能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并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的人出来,筹集资金(这个应该不难,不过是男人一包烟,女人半条码),然后成立业主自治委员会。下设维权组、后勤组、自卫组(防止矛盾激化来不及报警时用)。同时向其他有成功经验的小区学习,并虚心接受其他小区的指导,集体发声,集体维权。平时多交流,聚聚会,喝喝茶,聊聊天,认识认识。
以上建议,不足为训,仅供参考。如有需要,本人愿意参与。
2014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