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开了一家小宾馆,垃圾不多,每天也就普通袋子装个两三袋,都是一些纸巾或者塑料袋而已,每个月却要收取150元的垃圾处理费。每天5元,帮我收这两三袋垃圾。旁边的居民生活垃圾比我们都多,每个月也就收取7元钱。难道就因为我们是开宾馆的,就要收取那么多的垃圾费吗?另外,我们过好几家宾馆,都是只收取五十块钱而已!也打过电话给环卫站办公室说明我们情况,办公室说可以少点,但收垃圾费几个大妈的却一分不肯少,我不明白什么情况了。
根据2008年十月七日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 》的通知中第八条第二项:对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户可按经营面积或垃圾生产量收取。ps.鼓励按垃圾生产量计收垃圾处理费。
不是说我不肯给这点钱,只是不合理的收费,是不可能给的。每天五块钱三袋垃圾,我帮你收好了。
各位朋友,不知道你们家或者商户是收取多少的垃圾费用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