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7日21时许,十字路派出所及时为一名迷路走失妇女和儿童找到家人,得到了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再次用实际行动展示了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践行了人民警察为人民的铮铮誓言。
2014年12月17日19时,我十字路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一名中老年妇女携带一小孩在合浦县石康镇十字路高速出口中石化加油站滞留约一个多小时,疑似迷路。接警后,所长莫传粹同志带领民警赶到现场,发现一名中老年妇女带着一个约3岁小男孩,还有一辆黑色无牌电动车。而该妇女有些痴呆,口述表达模糊、无法清楚告知其姓名及住址,该妇女及小孩应是走失迷路。天寒地冻,民警心切,马上带回派出所并开展走访、查询工作。经过反复的核实,终于在系统里面找到了该妇女的详细信息,妇女叫吴某梅,小男孩姓名叫包某成,住址为合浦县常乐镇李家村委会下石西队22号。于是,联系常乐镇李家村委会的村委会干部并确认她们的走失。当晚,民警将妇女吴某梅和小男孩包某成送回常乐镇家中。当亲属们看到安然无恙的她们时,不断的向我所民警表示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