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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法院工作人员介绍,戚某曾因犯盗窃罪于2010年被该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2013年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然而出狱后,戚某仍不知悔改,通过抢夺、抢劫他人财物,然后转手得钱。由于目前黑市上苹果手机较容易转手,于是戚某专挑苹果手机下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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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21日,戚某跟踪被害人苏某来到合浦爱卫东路一服饰店内,趁对方不备,抢夺了苏某手中的苹果手机,转身逃跑。自从第一次得手后,戚某变本加厉频繁作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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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查,戚某从2014年1月21日至4月9日,分别在步行街、还珠广场等地,共抢了8部苹果5S、2部苹果4S。在作案过程中,如遇被害人反抗,戚某还通过殴打、持刀威胁等暴力手段,达到实施抢劫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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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戚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夺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了抢劫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夺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其行为构成了抢夺罪。再加之,戚某曾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5年内再犯,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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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100%,#ffffff] 不得不说,这货才是真正的“果粉”,名副其实的“苹果控”。也提醒喜欢在街上拿着各种“肾5”“肾6”的MM们还是低调为好,因为一般这类人都挑女孩子为目标下手,安全第一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