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所居住的小区,自小区房屋全部售销后,物业公司慢慢不再理会小区管理了。现在,小区电动门坏了没人修,监控坏了没人修,台风吹坏了车棚没人修,小区路灯坏了没人修,小区住户丢东西没人管。听说物业公司不再管理这个小区了,小区属于自收自支,小区仅有几个老人在值班,工资都难以保障了,因为物业管理不到位,小区有些住户不愿交物业费,造成恶性循环,物业公司管理不到位——住户不按时交管理费——小区管理者工资不保障——对小区管理不到位——住户不交管理费。听说,近来小偷频频光顾小区。大家心惊胆战。这样的物业管理让大家 怎么安心住下?想当初,刚买房子的时候,售销人员讲得天花乱坠,头头是道,现在物业公司的人影都见不着。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