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国务院法制办结束《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了纳税人识别号制度的法律地位。“国家施行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制度”。意见稿中明确,今后,税务部门将按照国家标准为企业、公民等纳税人编制唯一且终身不变的确认其身份的数字代码标识。
我国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都拥有税务登记代码,主要由区域码和组织机构代码组成,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代码为其居民身份证号码。对于自然人,税务代码制度却没有实现全覆盖。对于自然人的纳税人识别号,这份意见稿明确:“自然人纳税人或者其扣缴义务人应当自首次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税务机关申报,税务机关登录其纳税人识别号”。
税号登记代码实行以后,缴社保、买房子、炒股票……都将要先提供您的税号,家庭计征个税、开征房产税、破题遗产税……先要人人有税号。个人税号时代渐行渐近,今后,一个小小的税号不仅会渗透我们的生活,还将让我们充分了解自己的“税上人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