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央停止房产税扩围,转为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 2.所有房产不再设定40/50/70年大限,规定为永久性产权。
日前广东出台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草案),将使房地产税等财产行为税成为县(市)级主体税种。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因房产税存在较大争议,中央已确定停止房产税扩围,转为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工作。
有专家解读称:当前年限的设定已形成推行房地产税的阻力,新法案取代《暂行条例》的时机已成熟。”在制度上,包括现有房地产税制(如土地融资模式、房地产相关税费)的作用绩效和风险评价,过渡期的财政风险(如财政收入空窗)评估,以及向以房产税为主的财产税制转变的预案设计,如缩短出让年期、完全的产权出让探索,即不再规定70年或40、50年的产权,而是拥有永久性产权。当这条消息在网上疯狂流传,众人雀跃,但没来得及庆祝之时,“永久性产权”已经被辟谣,相关人士回应称“是专家一家之言”。
但说白了,这一设想并不是毫无根据,因为按照目前正在实行的两项关于房产的政策都有可能最终得到这样的结论,第一是目前实行的70年产权,第二是房产税。 |
首先产权,目前商品房最高产权年限是70年,如果我们居住的商品房满70年后政府就会收回,但70年后这个政策是否还有公信力或者是否能顺利毫无矛盾收回仍然是未知数。尽管目前没有相关规定或者政策出台,但这一问题国家机关是不能不考虑的,也必须要得到有效解决! |
其次,在中国首先由于土地是国家的,老百姓只能拥有暂时的土地使用权,国家随时有权收回,我们手里暂时的土地使用权和国家的土地所有权肯定有所矛盾。再加上现在要即将要实行房产税收费,如果要让老百姓信服和相关税项能得到顺利实行,那么前提就应该考虑给予老百姓自身房产的永久产权”!而不是最高70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