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标准是多少?
目前关于业主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标准有两个。
(1)自2015年2月1月起,合浦县新建商品房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为业主购买面积的每平方米43元。
(2)在2015年2月1日前,已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物业、并已交付业主使用的、业主交存的首期维修资金由业主按购房面积20元/㎡标准交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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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专项资金由专业的部门负责监督和使用,发挥的作用更是要取之业主用之业主。
如小区共用设备、共用部位需维修的,需经小区三分之二的业主讨论同意后,按县质安审核同意后方可维修,并支付工程维修款。
阻力肯定是有的,而且很大。
目前,全县有接近三十多个楼盘正在开展这项工作。前几年,盛世东方、美华新城都开展了这项工程。他们都是按购房总房价款的2%收取,每套房收5000~6000元之间。从今年2月1日起,就按新标准43元/㎡收取了。从目前收取专项维修资金进度来看,每个楼盘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阻力,有的业主认为应该开发商负责出这笔费用,有的业主认为以前为什么不收,现在才收,有的甚至闹事围攻开发商,有的业主认为我就是不交,看你怎么样,种种说法都有,说明我们对这方面的政策法规宣传不够,所有从现在开始,我们将通过合浦123网等不同的媒体、采用媒体、宣传车巡回宣传等昂视进行大力宣传,使该项政策做到家喻户晓。同时,采取一些强有力的手段来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如在办理分户房产证或分割土地证时来实现缴纳维修资金,不缴费就不办证等。
总而言之,希望广大业主理解,支持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