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北海讯 (记者许海鸥)设计最高车速是90公里/小时的货车,却在行驶中被交警部门的测速仪测出117公里的速度。为此,北海车主夏先生受到了被扣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目前,车主已向交警部门提出异议。
被罚的货车车主夏先生是北海市启达物流公司负责人,6月,该公司的桂E91601货车即将年审,但查询发现该车今年有一则违法记录:3月20日上午10时50分,该车在北海市广东路新世纪大道往南1400米处,在限速60公里的路段上,超速117公里,超速比例95%,为此罚1000元,扣12分。
“这个测速是个乌龙。”夏先生称,说明书上标明,该车的最高设计车速为90公里/小时,所以根本不具备开出117公里时速的性能”。
夏先生表示,该公司的运输车都装有GPS,每天活动的轨迹、路程、时间和速度都有详细记录。他调出事发当天的记录看到,被测车辆在被测速路段的车速都在50公里以内。
发现问题后,夏先生带着证据来到开出处罚通知的北海旅游区交警大队。对方表示,测速仪器是统一采购的,而且经过了权威质检部门的年检,如果有异议可直接到北海市交警支队咨询。
7月7日上午,夏先生再次来到北海市交警支队交涉。对方分析认为,出现这个问题有3个可能,一是车辆本身有问题;二是测速仪抓拍时,旁边正好有车辆飞速经过,对抓拍有影响;三是测速仪存在问题。最后,交警支队决定对测速仪进行检查后,再给夏先生一个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