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从7月1日起,广西开始执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以下简称《规范》)。在此之前,开发商常常以购房赠送飘窗、阳台、地下室等送面积的营销策略吸引购房者买房。新的《规范》实行后,赠送面积营销手段将受到限制。这意味着,今后开放商“偷面积”“送面积”难了,而消费者买房也将难享受到“买房赠送面积”的优惠了。那么,新的《规范》对消费者、开发商将会造成哪些实质性影响呢?
影响一:全方正户型设计将增多,房间住起来将更加舒适
开发商喜欢打着“买房赠送面积”的口号吸引买房者,然而这些所谓的赠送面积常常是“偷”出来的。“偷”出来的面积大多是边角料,而且不一定实用。为了“偷”更多面积,赢得购房者的欢心,一些户型往往被设计得“前凸后凹”,导致市场上全方正户型少之又少。
新的《规范》实施后,这种偷面积的情况将受到限制。户型设计上也会有所变化。因为不再追求赠送面积,户型设计将会更方正,房间住起来会更舒适。新的《规范》没实施前,举个例子,某个楼盘89平方米送20平方米的小四房,用赠送面积改造的房间,仅有约6平方米,就算是做储物室也比较勉强。而为了迁就这部分赠送面积,另一个房间被设计成了“7”字型,房间里几乎摆不下一张2米长的床。而按新的《规范》实施后,也就是说不能再一味追求赠送面积,直接将这89平方米做成大两房或小三房,各个房间用起来会更舒适。
影响二:减少购房者与开发商因赠送面积所产生的纠纷问题。
买房时,我们会看到一些楼盘在预售时承诺赠送飘窗、阳台之类的,然而到了交房时会出现问题。你会发现所谓的“阳台”其实谈不上是阳台。于是,购房者与开发商之前会因阳台问题产生纠纷。举个例子,比如某楼盘在预售时承诺有个8平方米不计面积的阳台,但交房时购房者才发现,该“阳台”只有框架,没有楼板。楼上的住户想盖楼板,还得征得楼下住户的同意。有的购房者还发现,赠送面积部分的施工质量明显不如正常建筑部分,存在地面大面积空鼓、墙面开裂等问题。这个时候你会觉得上当受骗,想要维权,但开发商会借口说这是赠送面积,不解决墙面开裂等问题,纠纷就这么产生了。
而新的《规范》中明确规定“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有了新的规范,开发商不会轻易承诺赠送阳台,像上面例子所说的问题和纠纷当然也将随之减少。
影响三:“送面积”变难了,开发商“买房赠送面积”的营销策略难实行
新《规范》的实施,将让热门的飘窗、挑高露台、通风井、地下室等,在相应的范围内,实打实地算上面积。开发商赠送飘窗、露台、地下室等“买房赠送面积”的营销策略实行不起来了,买房“送面积”以后变难了。据介绍,《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有: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了深基础架空层;取消了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定;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凸(飘)窗的建筑面积计算要求;修订了阳台的面积计算规定,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