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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合浦县组织国土、林业、公安、卫生和乌家镇政府等部门单位依法开展清理整治乌家镇耕地内种植树木联合执法行动,切实保护好耕地。
据了解,从2014年3月起,乌家镇有个别群众认为耕种农作物经济效益低,开始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擅自种植速生桉,改变耕地用途。县政府从2014年5月至今,已多次发布公告要求其清理占用耕地所种植的桉树。但是这些个别群众无视法律法规,不仅不清理耕地上的速生桉苗,且越种越多,特别是从今年3月起,有更多群众跟风在耕地上种植速生桉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章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章第十五条“基本农田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 为了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保护我县耕地红线,保证粮食安全,我县组织对乌家镇乌家村、瓦联村、大新村等三个村委项目区和乌家镇其他区域耕地植树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要求项目范围内耕地种植一年龄以内的新种植桉树,进行全面清理;对乌家镇其他区域耕地种植一年龄以内的新种植桉树,年内进行逐步清理;对耕地内种植桉树超过两年树龄的,由村委和国土所核查清楚,发出整改通知书到农户,要求农户在砍伐后不再种植树木。
据悉,速生桉树,生长快,易种植,1~3年成材,是造纸和人造板的生产原料,虽然经济效益来的快,但是由于速生桉树生长需要大量的水份及土壤肥料元素,因此种植速生桉树后,很容易导致种植区域土地贫瘠,地力衰退及土地干旱,并且破坏地方地下水资源生态,导致地下水、溪水干枯断流,时间长了,还会造成土地表面板结,产生土地沙化现象。种植了3~5年速生桉以上的地块,基本无法再种植其他农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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