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何时才能呻吟:法院拯救我!一位受害者 我是邓李风,是公馆前进林场的下岗退休职工,是(2014)合刑初字第535号原告,是去年“无端被毒打,凶手逍遥法外,法律威严何在?”帖子的受害者,那时,得到广大网友的广泛关注和同情。凶手后来也被绳之以法,受到了法律的应有惩罚,被判有期徒刑八个月,赔尝原告医药费等合计20078元。 (2014)合刑初字第535号这一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生效于2014年12月15日,距今已将近一年了,我也于2015年3月20日向合浦人民法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但至今杳无音信。我是一位年近六旬的下岗退休职工,体弱多病,再加上去年遭此横祸,前后在合浦人民医院住院治疗40多天,所有费用都是向亲朋好友借的,致使我现在债台高筑、家徒四壁、举步维艰。我和被告陈某胜是邻居,他家的经济状况我是有所了解的,在公馆镇山肚街有一幢占地一百多平方米二层楼房,四个子女中已有三个成年并在外打工,农村家里还种有几十亩桉树,经济状况良好。 |
我作为一个受害者,不仅受到肉体的伤害,更受到心灵的创伤,以及经济上的重大损失,但时至今日,被告陈某胜视法院判决为儿戏,为一纸空文,拒不执行法院生效的判决,藐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俨然成了一“老赖”。 |
我正告陈某胜:你在打什么歪主意?你要“赖”到什么时候?难道你能一手遮天?难道你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在法治社会的今天,岂能容许你这等特殊公民存在? |
在此我也期待合浦县人民法院,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忠实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不让不法之徒有任何可乘之机和非份之想。人在做,天在看。法院要有所作为,有所担当。不然自己作出的判决,都不去实施,不去维护,情何以堪?岂不威严扫地?怎能昭示天下?怎能取信于民?我拭目以待,我宁候法院佳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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