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盗取微信号冒充他人身份诈骗
赵女士在单位从事会计工作,前段时间她收到同事潘小姐的一条微信,微信上嘱咐赵女士,加一下单位负责人朱先生的微信号,以后和单位领导通过微信也可以进行工作联系。赵女士没有多想,就加了单位负责人朱先生的微信。随后,朱先生在微信上让赵女士先查询单位的流动资金,之后嘱咐赵女士马上去打一笔汇款,共15000元给业务单位。朱先生同时通过微信将一个中国银行的卡号发给了赵女士。
赵女士没多想,通过手机银行就把15000元转账到指定账号,当天赵女士碰见潘小姐,潘小姐否认微信上和赵女士有过交流,赵女士知道被骗后向汶河派出所报警。
【提醒】 冒充领导诈骗从QQ群转移到微信
这种情况下,用户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微信资料上尽量不要暴露真实身份,另外在上传照片时要精心筛选,收到“好友”要求汇款的信息时,最好进行电话核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