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浦县石康镇鲤鱼村委磨沟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合浦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接到报案,经过民警7个多小时的连续侦查,成功侦破该案,为受害人家属讨回公道。
11月25日上午9时56分,合浦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常乐中队接到群众报案称:合浦县石康镇鲤鱼村委磨沟村路段有一名老人被不明车辆撞倒在村道上,头部严重受伤,生死不明,现场无可疑车辆。接到报案后,中队长苏渊斌立即带领民警赶赴交通肇事现场。在现场,民警发现一名男子躺在村道中间,头颅挫伤,脑浆溅洒一地,已经没有生命体征。在倒地男子往鲤鱼村委方向约几十米处,发现路边摔着一辆摩托车,现场并没有其他车辆的遗留痕迹,也没有目击群众。案情重大!民警立即将情况上报大队。县公安局副局长、交管大队大队长陈铭宝接报后迅速作出部署,当即指派副大队长曾广强带领事故中队中队长徐荣强和事故处理民警、法医等人赶赴肇事现场处置。
到达现场后,根据现场情况,曾副大队长和徐中队长商量后各带一组人马分别进行现场勘察和外围设卡及走访排查。经法医现场查验,受害老人头颅挫伤,脑组织坏死,身上多处粉碎性骨折,证实该男子已当场死亡。现场组民警经过仔细勘察,作出初步判断:这是一起摩托车驾驶人头部与对向行驶车辆凸出部位发生强烈碰撞后酿成的一起恶性交通事故。排查组民警通过设卡拦截和走访群众,均没发现任何有利破案的蛛丝马迹。接着,排查组通过调取周边路段视频监控,进行认真比对和分析研判,初步锁定肇事车辆为一辆蓝色轻型自卸货车,但车辆号牌却模糊不清。
民警对石康镇鲤鱼村“2015.11.25”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现场进行勘查。
请输入描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