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张若凡)2月1日,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出台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辅助生育服务实施方案(试行),独生子女死亡并患有不孕症等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可以获得辅助生殖技术方面的服务,包括生育指导、试管婴儿等,最高补助5万元。
广西卫生计生部门表示,通过开展辅助生育技术服务,尽最大努力帮助有再生育愿望,且具备再生育条件的计生特殊家庭重建美满幸福家庭。实施方案提出,对于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无论是否贫困,都可以享受相关的辅助生育技术服务,包括生育力评估、再生育禁忌症排查、影响再生育相关疾病的检查和治疗、试管婴儿技术等(详见附表)。
接受服务的同时,这些家庭还能享受到补助。按照实施方案的补助标准,补助费用为服务对象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医疗机构中产生的诊疗服务自付费用部分,包括常规检查项目(生育条件评估)、辅助生育技术诊疗、孕产期保健等。按实际费用结算,夫妻累计补助最高标准不超过5万元。若辅助生育服务一次未成功的,一对夫妻可以根据临床需要享受多次补助,但多次补助总金额不超过5万元。
卫生计生部门已经确定了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5家医院作为定点服务机构。申请夫妇需到定点机构进行诊疗,否则不予补助。
接下来,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将联合乡、村进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调查摸底,告知此项政策和联系方式。符合条件的目标人群,自愿申请参加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辅助生育服务的,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辅助生育服务手册》,乡、村级进行资格初审,县级卫生计生部门核实确认。
据了解,目前国内浙江、江西等省已有类似的计生特殊家庭扶助政策。如浙江省对需要辅助生育技术服务的计生特殊家庭提供补助,最高补助5万元。江西省实施“再生育·天使行动”,为符合条件的计生特殊家庭再生育提供资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