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求,现将第四期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群众举报合浦县白沙镇和荣村海滩建码头抽沙,影响村民沙虫、海螺收成的问题
(一)基本情况。
所举报的采沙位置位于龙港新区铁山东港产业园规划范围内的铁山港东港区榄根作业区。目前该作业区正在进行起步码头工程建设,是自治区推进龙港新规划建设的重点项目之一。正在建设的是铁山港东港区榄根作业区起步码头南4号至南10号7个5000吨级码头工程,项目建设手续完善。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核实,群众举报情况不完全属实。
项目建设现场没有发现贝类、沙虫和红树林大量死亡的现象,但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确实对周边海洋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县环保、海洋、林业等部门将依据项目环评报告的批复,严格监管项目建设过程,严防发生破坏生态和环境污染的行为;同时积极做好群众工作,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项目建设。
二、关于群众举报合浦县山口镇河面村靠近玉林市博白县龙潭镇大路塘有一家矿业加工厂和一家金属加工厂排出废水污染合浦县那交河,并且噪声扰民的问题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组现场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一家矿产品加工厂和一家金属加工厂分别是位于玉林龙潭产业园区内的广西银亿新材料有限公司和广西中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均在玉林市辖区范围内。
(二)调查处理情况。
群众反映的上述两家企业均不属于我县管辖,对两家企业涉及环境违法行为我县无法查处。我县已于2016年7月24日下午将涉及两家企业的环境问题致函玉林龙潭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同时抄送博白县政府),商请玉林龙潭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就群众举报的问题进一步核实查处,并将处理情况函告我县。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县将继续与玉林龙潭产业园、博白县政府进行沟通,争取尽快处理好群众投诉问题。同时,县环保部门将继续跟踪监测那交河、咸水河水质情况,并指导辖区政府和沿途村庄做好预防工作。
三、关于群众举报合浦县石康镇远景沙场抽沙导致饮用水和灌溉用水减少,并且抽沙机器和运沙货车噪声扰民的问题
(一)基本情况。
石康镇远景采沙场的开采范围自南流江压水管大桥下游2000米至木水渡水泥桥上游200米河段,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沙深度在允许的范围内,并没有造成饮用水和灌溉用水减少,但现场抽沙机器距离最近的村庄200米,机器产生的噪声及运沙车途经村庄时产生的噪声影响了路边村民的生活。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核实,群众举报情况不完全属实。
鉴于群众对该沙场的采沙作业意见较大,我县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由县水利局下发停业整改通知书,要求该采沙场停业整改;二是要求采沙业主拆除沙架,船只靠岸备检,同时平整场地,拆除作业用电设施;三是待业主将所有整改措施和需要完善的相关手续完成后,由县水利局牵头进行验收,未验收通过前,不得进行采沙作业。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县将对类似问题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合法采沙行为,维护群众合法合理权益;加强群众工作,妥善解决抽沙业主与周边村民矛盾纠纷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来源:合浦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