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产权房不可设置抵押权
不动产设置抵押权,必须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可以进行抵押登记的房产为具有房产证的房屋。小产权房没有房产证,不可以进行抵押登记,所以在小产权房上面设置的抵押权无效。
房产“所有权”人将存在无效抵押的该小产权房进行出售时,如果买方不知该房屋上存在该无效抵押权,则该抵押行为对该买方不产生约束力。
二、离婚时,对自建或购买的小产权房的使用权可以得到法院的确认
在农村、城中村以及部分机关单位,其使用土地多为宅基地或者划拨土地,在该类土地上建造的房子,一般不属于违建,但是限由本村或者本单位的人员使用居住,且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因为没有房产证,在买卖、抵押的过程中大多出现问题。
但在本集体组织内,相关小产权房的合法占有使用者是可以在本集体内部进行使用权的转让。基于此,在离婚时,如果夫妻双方均为本集体组织内的人员,做出使用权的分配协议,可以得到法院的确认。
三、离婚时,自建或购买的小产权房的所有权
不动产所有权的设立和转移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基于此,小产权房没有登记,没有产权。所以,离婚时,未取得房产证的小产权房,法院通常不做所有权的判定,也就是冷处理、不处理、搁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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