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导致辖区内某塑料厂规避监管,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沉淀池储存生产废水和泥沙、将热熔工段产生的废气未经处理通过旁路管道直接外排和擅自在厂外设置焚烧炉,出现环境污染问题,合浦县环保局分管副局长受到行政警告处分,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和副大队均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近日,一则环保问题相关责任人被问责的消息在全县党员干部之间广泛传播,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
合浦县认真查处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重点环保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立即启动问责机制,32名相关责任人因失职渎职、履职不到位等被追究责任,其中纪律处分10人,诫勉谈话2人,通报批评20人,涉及国土、住建、工商、林业、公馆、沙田等部门及乡镇。时值《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出台之际,该县以环保问题的问责为契机,开展一系列工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相关文件精神,迅速推动《条例》的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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