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商品房经营者存在的问题,物价部门提醒各商品房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规范经营行为。
如查实存在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罚:对于在售房源未明码标价的,可按照未售房源套数处以最高5000元/套的罚款;
对于已售房源标价不符合规定的,可按照已售房源套数处以最高3000元/套的罚款;
对于未按规定标示商品房价格相关因素的,以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处罚单位,每个项目处以5000元罚款;
对于误导性标价、虚假折扣、虚假优惠等构成价格欺诈的,可处以最高50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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