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买房并是每个人都能顺心顺意,总会出很多岔子。
有一个朋友购买了合浦一套现房,装修后入住,谁知道没多久就发现主卧阳台飘窗出现漏水的情况,出现这种情况之后,就赶紧联系了小区物业,物业也派人进行了维修,当时第一次出现问题还在保修期内,可维修之后很快同样的位置又出现了同样的问题。后来再通知物业维修时,物业工作人员表示此房子已经过了保修期。针对这种情况,过了保修期怎么办呢?
依据《建设部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内房屋维修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有一定的保修期;如果是因为开发商故意拖延而超过期限,或者因为屡修屡坏、屡坏屡修而超过期限,也就是说在保修期限内发生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购房者有权追溯让开发商继续承担责任。
  商品房保修期从购房者收房的当天开始计算,具体的保修期限和范围是:
  ①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
  ②屋面、外墙面的防水为3年;
  ③厨房和卫生间的防水为1年;
  ④地下室及管道渗漏为1年;
  ⑤内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和外墙粉刷自动脱落为1年;
  ⑥地面空鼓、裂缝、大面积起沙为1年;
  ⑦门窗翘裂、五金件及卫生洁具损坏为1年;
  ⑧灯具、电器开关、电气箱(盘)和线路设备损坏为6个月;
  ⑨给排水管道设备工程质量、各种通水管道、截门漏水、通气孔或烟道不通为6个月;
  ⑩供热供冷系统设备为一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国家对住宅工程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
  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可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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