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发现好多人都在吐槽物业,其实,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江湖意味着利益纷争恶斗不止,这一点用来形容物业与业主间的关系似乎毫不为过。
业主抱怨物管服务质量跟不上,物业费用途不公开等;物业方面称,物业费缴纳业主不积极,甚至拒交物业费,影响招聘高素质服务人员,更新服务设备,质量自然就会相应降低……双方各执一词,孰是孰非?
不禁让人感叹:业主与物业漫长纠纷道路,何处是尽头?
“我对物业服务不满能怎么办?我只能用不交物业费来平衡一下! ”自认“有理”而长期拖欠物业费的部分业主,目前在合浦不少小区都存在。
因为业主不交物业费,越来越多的物业公司选择通过法律手段解决,而案件最终的处理结果往往都是法院判决业主支付相应的物业费。
对此,有相当一部分业主也曾表示出疑惑与不满。
首先,我们梳理一下业主对物业管理的认识误区: 1、认为物业管理就是扫垃圾、看大门; 2、物业管理公司就是开发商、建房单位; 3、物业管人是退休人员、下岗职工。
业主对物业管理概念的认识误区,将物业当作是开发商提供的售后服务,不满意物业管理的服务,就拒交物业费。物业纠纷多,究其原因,就是职责划分不清,导致小区内发生的一切事故、民事案件、刑事案件都归罪于物业管理公司,对物业管理公司产生颇多怨言,甚至拒交物业费。
那么,究竟哪些事归物业管,哪些事不归物业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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