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禁止农村集体土地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用途。然而,有人却私自将农村土地出租给他人进行建房使用。
事情是这样的,合浦红旗村是一个城中村,该村有五个小组,一共有197户家庭,18岁以上村民有772人,自从土地征收以后部分村民都失业在家,也有小部分的村民出来到路边小摆小卖,大部分土地征收后红旗村唯一一块前自留(原廉东小学分校旧址)3.12亩的土地,也就是在红旗村市场旁边的那块空地,该土地属一线地,可安置村民再就业,一直以来村民都希望村小组长能合理安置此块用地、将带领村民把集体就业市场建起来,让村民们有更多的就业机会,生活有保障!并改变村里的环境面貌,道路畅通,方便周边居民!
该村里的这块空地村里的5个小组长从来都不把这件事放在心上,甚至这块地的使用用途也从来不理,于是在今年的3月份开始有村民看见承租方带人到该空地上开工搞建设,村民们才了解到这块地被该村的五个小组长在2015年的7月份私下每年的一万元的价格转租给他人,一签就是签20年,直到在2015年的7月份该村的五个小组从来都没有开过村民大会,甚至也没有向村民公开过合同和租金,只是口头上说以一万元一年的价格租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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